那天方承天在酒吧里不知道哪个瞬间突然就有股子冲动冒出来,也不能说冲动,应该是突然就下了个决定。 可能是看着他们搂着凑上来的那些姑娘男孩儿们,掐个脸蛋儿逗个笑什么的,忽然就觉得对这种生活特别厌倦。小男生凑上来的时候方承天下意识就闪身一躲,觉得特没劲。 真有点儿后悔放走那只兔子。 他一直知道自己对他有兴趣,稀罕他待见他,但是方承天现在发现好像不只是有兴趣那么简单。现在的情况就是除了那只小兔子之外他对别人都无感,逗一下都懒得逗。看着那些年轻的嫩脸他脑子里就只能想起来那个总是习惯抿着嘴的小孩儿,觉得他们都没有他那小孩儿好看。 想到这儿方承天突然乐了,给自己倒了半杯酒,放嘴边慢慢地小口抿着。 齐活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