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一朵说:“没事,我喜欢坐外边,外边凉快。” 陈新月握着筷子,看着旁边的人行道,然后说:“我记得高二那年,我们来你家吃饭,也是坐在这里。” 许一朵想了下:“还真是。好像也是这张桌子。”她推推宋浩宇的胳膊,“你还记得不?” 宋浩宇说:“就是这张桌子,没换。”他笑了下,“我记得清楚着呢,我就只带过一次同学回家吃饭。” 许一朵回忆着说:“哦,那次因为我们一起办了黑板报,是吧?” 宋浩宇从小到大,最大的优点是写字好看,小时候学写毛笔字,后来练硬笔书法。他那一手小楷写的,笔锋有力,平正整齐,放在作业本里,跟其学生他狗刨般的乱字一比,格外突出显眼,因此往往开学一两天就被语文老师盯上了。 从小学到初中,但凡有作文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