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眼底布满红血丝。 她身后跟着两个西装革履的保镖。 整个餐馆瞬间安静下来。 她一步步朝我走来,高跟鞋踩在油腻的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我握着洗碗布的手青筋暴起,指甲掐进掌心,却没抬头。 直到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停在我脚边,她蹲下来,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 “大叔,跟我回去。” “我不回。” 我把脸扭向一边,能闻到她身上熟悉的香水味,和这满是油烟的地方格格不入。 她突然伸手,指尖碰到我额角结痂的伤口。 我猛地一缩,她的手僵在半空。 “你就这么不想见我?”她的声音里带了哭腔, “为了躲我,你住这种地方,干这种活,连命都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