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证据确凿。 民警了解我们的关系后,例行公事地询问我是否愿意和解。 “不和解。”我回答得没有一丝犹豫, “她偷窃财物,并意图持刀杀害我,严重危害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要求法律严肃处理,该判多久判多久。” 我签完字,走出派出所,没再看何皎皎一眼。 回到家,我跟爸妈说了今晚的事。 他们听完,沉默了很久。 最后,我爸叹了口气,表情复杂: “唉,早该想到的。那孩子,从小嫉妒心就强,见不得别人比她好,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她自己的选择。” 我妈拉住我的手,语气释然:“算了,过去的事不提了。只要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就好。我们不欠她什么。” 我抱着他们点点头,心...